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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17 17:43 作者: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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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社会保障大楼917办公室 ,邮编:012000,联系电话,0474-8241440,电子邮箱:wsybbgs@sina.com)。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在各职能科室、中心的积极配合下,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强化政务公开措施和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上墙公示36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共收到市长信箱转办单3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处办工单814进行了及时满意的答复,满意度100%。

(一)主动公开

我局日常通过微信公众号助力推动政务信息工作公开,动态类信息每个工作日更新,公开全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便于不同人群充分、及时了解我局工作信息。同时充分依托政府集约化网站,不断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不留死角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严格按照要求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保持动态更新,现行有效和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网站规定栏目集中展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信息内容把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填写《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公众信息网信息发布审批表》,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及时地通过微信公众号经办大厅公示栏和其它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并采用接待来访、新媒体视频、新闻发布会、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同时加大微信公众平台维护和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功能,定期推送各类政策信息和政务动态2023全年在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各类信息362篇,回应网友热点1723余次,解答网友疑问2654余次建立“主题教育”“普法专栏”“基层服务站点集中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基金监管”等一系列专栏10余个

(五)监督保障

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中出现的问题,严格工作纪律,落实办事规范。加大我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了责任到科室、中心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推动整体的工作体系。同时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实践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此外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并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科室、中心的积极配合下,我局根据职责范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领导,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强化政务公开措施和监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一部分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单位官方网站未建立,限制了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三是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公众参与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局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同时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方式,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全方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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