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乌兰察布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ulanchabu.gov.cn/)和乌兰察布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s://jyj.wulanchabu.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474-83223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紧紧围绕《乌兰察布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和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等工作。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有2110条,其中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98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各类信息1680条,各类政策性文件及解读32条。“厅长信箱”收到来信26件、“市长信箱”(包括市政府网站、政务服务集约化管理平台)收到来信3件,全部及时给予回复,办结率100%。乌兰察布12345便民服务平台收到575单,退回111单,办结464单,回复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不存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的发布途径,通过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站、乌兰察布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并辅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辅助方式,及时、主动发布教育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公开政府信息82条。
(二)依申请公开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平台统一文书格式、统一系统出件、统一数据后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办结2件,依法回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增设多个栏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重新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网站工作报表、“三公”经费、计划规划、财政预决算公开。增设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问答库等栏目。
二是积极进行互动交流。利用市人民政府网、市教育局网站、教育报刊、蒙速办App及电话回应解读高考、中高考招生政策、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等信息5200余次,各类教育相关政策解读问题500余次。持续开通市长信箱、民政互动、监督举报等栏目,2023年接到自治区教育厅转办信访函及市长、厅长27件信箱函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组织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学校、局机关科室负责网上办公系统工作人员50多人集中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培训会紧紧围绕《乌兰察布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再次安排了政务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务信息咨询等方面的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分管领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2023年,召开政务信息专题会议3次,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4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强化教育网站建设管理,完成年度门户网站无障碍化、适老化改造工作任务。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积极开发应用平台对接全市一体化政务平台提升“一网通办”率。用好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构建上下联动的教育新媒体宣传大格局。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市教育局党组统一领导,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通过监督电话、公开意见箱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2023年共收到各级各类信访举报16件,立案1件、党纪行政处分1人、约谈4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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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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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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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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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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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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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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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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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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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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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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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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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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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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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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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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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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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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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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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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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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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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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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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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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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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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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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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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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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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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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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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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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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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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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策解读回应、政民互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形式缺乏创新,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还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效率有待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根据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运行,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强化网站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落实公文属性认定、规范性文件发文和政策解读“三同时”工作机制,创新拓展解读形式,加强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做好教育政策的答疑解惑工作,持续深入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市教育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乌兰察布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重点,更新完善了《市教育局关于调整“三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教育局“三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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