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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2-01-18 11:15 作者:市供销社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办公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35号,联系电话:0474822776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乌兰察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立足职能职责,及时、准确公开政务内容,提高公开时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供销社知名度、回应社会关切、提供“三农三牧”服务的重要载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上级供销社网站,严格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部门预算执行、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情况,确保群众及时了解全市供销工作发展最新动态。主动上报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联合社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委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供销社联合社全员报送信息,择优上报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形成了由市供销社联合社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的工作局面,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促进市供销社联合社信息工作良好发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上报工作,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情况,确保群众及时了解全市供销工作发展最新动态,积极推进全市供销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进行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从源头确定政务公开属性,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保密审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乌兰察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务信息报送质量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市供销社联合社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全面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机制,进一步明确解读要素和解读形式。二是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审核监督等一系列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市供销社联合社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同时,市供销社联合社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我市供销系统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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