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市委政法委全面工作,负责政法、维稳、依法治市、国家安全、信访等方面工作。受市委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代负责社会工作、农村牧区、乡村振兴、外事、教育、群团、党史和地方志以及巡视整改等方面工作;代管市委社会工作部、教育工委、外事办、市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红十字会、残联、贸促会、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联系市人大常委会、政协、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乌兰察布军分区。

刘志平,男,蒙古族,1971年2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乌兰察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