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的教育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集宁一中、旗下营中学高考成绩名列全区前茅,集宁一中曾以连年的高升学率和十多个自治区文理科状元而创出了名牌,我市高中教育也成为自治区的教育名片。之后,随着一些优秀教师、优质生源不断流失,我市教育质量相较于周边地区出现一定差距。但近年来,全市上下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看教育、从长远发展抓教育,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持续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创新教学方式、提高办学水平,全市教育事业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取得一系列新进展、新突破。
一、基本现状
(一)教育强市建设实现新突破。“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各级各类学校27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60.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6.5%。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349所,在校生21.05万人,教职工2.6万人。
(二)办学育人水平实现新突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6.4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06.1%,均居自治区前列,全市教育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25年中考实行全区“一张卷”答题,成绩600分以上746人,620分以上考生161人,占比为1.28%,人数占比是呼和浩特市的2倍(呼和浩特中考620分以上考生188人,占比约0.62%)。2025年全市高考600分以上考生282人,其中670分以上9人,650分以上35人,考入清华、北大2人,600分以上考生人数逐年快速攀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信任度持续提升。
(三)深化产教融合实现新突破。2所高职院校与25家企业开设“订单班”38个班,惠及学生1055人,开设职普融通“综合高中试点班”,年招生674人,乌兰察布市被中华职业教育社授予“职业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被授予“职业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试验校”。持续推进京蒙教育协作,北京市13个区相继与我市11个旗县市区及市局直属相关学校签订教育帮扶协议,北师大集宁附中、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首师大乌兰察布附小先后落地乌兰察布。
(四)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十四五”期间全市招聘教师近2500人,履约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348人。持续加大优秀教师选树力度,荣获全国先进个人荣誉称号4人、自治区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34人,表彰市级优秀教师711人。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素质,依托京蒙协作机制,以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工程为抓手,培养名校长31人、名教师117人,名班主任58人。2023年以来北京市选派870余名教师支教送教,我市选派1400多名教师赴京跟岗学习培训。深入推进“国培计划”,累计培训教师1758人次。
(五)教育投入保障实现新突破。“十四五”期间,教育经费总投入235.66亿元,其中财政性投入210.18亿元,分别较“十三五”同期增长2.7%和4.7%。在全市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我市始终坚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拿出“真金白银”,大力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自2022年起,已连续4年累计拨付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奖经费2800万元,其中,2022年500万元,2023年700万元,2024、2025年各800万元,更好激励广大教师实干担当、潜心育人。今年,进一步加大合作办学经费投入力度,支付首都师范大学教育资源服务费500万元,后续5年将继续投入1500万元推进合作办学,全力为“教育强市”建设提供资源保障。
二、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师资力量相较于呼包鄂、大同、衡水等地区相对较弱,一方面因为优秀教师流失严重,另一方面很多教师的教学观念滞后,尤其是2025年内蒙古高考实行“3+1+2”模式(详见附件)后,教学方式发生巨大变化,整体教学质量在短时间内不能得到有效提升。具体而言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教师招聘时间及引进待遇不合理
我市教师招聘、引进时间相对滞后,待遇吸引力不够强。目前我市教师招聘主要有3个途径,分别为:公开招聘(社会招聘)、校园招聘、人才引进。
1.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每年由市教育局准备招聘计划,经市委编办报自治区编办审核,批复后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
我市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266名,但招聘启动时间、教师入职时间均晚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盟市,绝大部分优质教师优先参加呼包鄂等地区教师招聘考试,落榜后才参加乌兰察布市教师招聘,导致我市师资力量补充不及时,质量相对不高。比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发布时间,呼和浩特市于2023年12月16日发布;鄂尔多斯市于2023年12月8日发布;赤峰市于2024年1月17日发布;赤峰市于2024年1月17日发布,而乌兰察布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严重滞后,因此,很多愿意在乌兰察布就业的教师“被迫”前往其他地区参加招聘考试。再比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第一批),呼和浩特市于2024年6月11日公示;包头市于2024年1月31日公示;而乌兰察布市于2024年8月5日公示,留给新招聘教师的岗前培训时间极短,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教学质量等方面大打折扣。
建议:每年年底提前谋划推动次年教师招聘考试工作,市教育局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对接、上报需求,市委编办及时将招聘计划按照要求报送自治区审批,尽量在12月底或次年1月前公开发布教师招聘公告(简章),考试时间与周边地区相差不超过两周,录取公示、补录等工作相应提前进行,一方面与周边地区“抢”人才,另一方面给新入职教师足够的岗前培训时间。
2.校园招聘
我市教师校园招聘主要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2024年5月我市成立工作专班,组织第一批校园招聘,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举办专场校园招聘会,集宁一中、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师院附中三所学校共招聘46人。2025年未开展校园招聘工作。
经调研了解到,校园招聘一般分为春季招聘(3月-5月)和秋季招聘(9月-12月),而我市5月开始组织进校宣讲,5月-7月正是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的关键时期,所以能参加校招的同学较少,招聘效果欠佳。相较而言,周边地区校园招聘次数较多,时间把握更为合适。比如,鄂尔多斯市2023年10月中旬开始组织进校宣讲招聘;锡林郭勒盟2023年10月底开始组织进校宣讲招聘;山西大同市2023年10月19日发布校招公告。这一时间节点为应届毕业生刚进入大四学年,学业压力、工作压力相对较小,就业压力增大,更有兴趣参加校园招聘,用人单位也更容易招聘到相应的人才。
建议:每年9月底,即应届毕业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开始时期,各学校上报校园招聘需求,争取10月中下旬得到批复后,组织各学校招聘团队前往高校开展宣讲活动,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招聘人员后与其签订协议,次年,招聘人员毕业并取得相关专业证书后,正式签约。
(二)教师培训质量不高
教师自身高度和教育方式、手段,决定学生学习、成长的高度,如果教师不能紧跟时代提升自己,那么与学生沟通、教学方式等都会落后,进而严重影响教学质量。
2025年,48名北京教师到我市开展教学指导、送教讲学等工作,全市选派173名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骨干教师赴北京开展“跟岗+培训+实践,覆盖县域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但是绝大多数教师仍旧反映参加培训机会较少,仅凭教师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不足以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很多外地优秀教师团队、教研团队请不进来,本地优秀教师走不出去,有的每学年培训时间仅为2—3天,有的培训将外地优秀教研团队请到学校讲一两次课,整体培训效果不明显。
建议:一是增加培训机会。利用京蒙协作“教育倍增计划”,多组织我市优秀教师、教研团队到北京学习,多邀请北京各校名师到乌兰察布指导培训,不断提升我市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二是延长培训时间。组织本地优秀教师到经济发展与乌兰察布相似,但教育成绩相对较好地区进行跟岗培训(比如河北衡水一中、大同一中、忻州一中等),培训时间延长至2-4周;三是与名校合作办学。组织名校讲师到我市代课,代课时间控制在3—4周,其余老师跟班学习,让更多本地教师能够系统地学习其先进的教学理念,让更多学生体验到名校教学氛围。
(三)教师职称评聘较难
教师职称评定是对教师专业水平的重要认可,能够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有助于优化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但当前我市部分教师的职称评聘日趋困难。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文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14号)及《关于优化完善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68号)文件精神,实行按岗位等级分级设岗、分级竞聘,“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盟市本级全区总体控制目标为2.5:4.5:3”。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编制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校编制数,按照自治区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意见,确定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我市依照“空岗申报”的原则,统筹推进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旗县及以下教师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5%以内控制,比例单列,单独使用,不占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这一规定大大增加了旗县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评聘数量,但即便如此,很多年轻教师依旧无法及时评定职称。
这一现象在成立时间较早的学校更为突出,一部分已获评职称的教师年纪越来越大,无法继续担任繁重的授课任务,但尚未达到退休年龄,所占学校职称聘用名额暂时挪不开,导致中青年教师无法评聘中高级职称。这在一定程度上必然打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比如,集宁区工农路小学一名教师任教12年,教学质量、参加竞赛各方面均较为优秀,因职称结构比例控制,截至调研时,仍为初级职称。
其次,有的旗县市区教师职称审核评定程序有待优化。教师职称评定前先要“打分”排名,参评教师的分数主要由教师“民主”测评分、学校领导测评分、以及获奖、发表论文加分构成,但各项所占总分权重并不科学,甚至隐约有偏重各种证书的现象出现。比如,某些学科教学任务重,与其他学科相比较参加竞赛、比赛次数少,相应的加分较低,导致教学能力强、个人素质优秀的老师,却因为“加分项”少没评上职称。
再次,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14号),“岗位设置方案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实施周期一般不少于一个聘期”要求,市直中小学校在聘用教师过程中,需要将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名称对应,导致部分市直学校虽然拟聘岗位有空岗,但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与拟聘岗位名称不对应而无法聘任教师的情况出现。
建议: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激励、约束、退出机制。一是注重教学一线量化。在考核量化评分方面,加大教学业绩、一线教学、班主任经历等分值权重,更体现竞争、择优原则,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二是统筹调配使用岗位。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定岗位总量后,根据城乡学校和各学段特点确定具体的岗位比例统筹调配使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由教育主管部门设置周转池统筹使用,中级、初级岗位可在县域内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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