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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督查室 发布时间:2024-07-02 16:39 作者: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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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乌兰察布集宁区红色文化旅游产业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方面

近年来,我市向集宁区下达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150万元用于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为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地建设项目争取2419万元,用于停车场、旅游厕所、景区内道路、展陈场馆维修等建设,目前项目已完工。目前,我市已对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创建国家5A级景区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进行了备案审批,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

下一步,我市将做好全市红色文化旅游项目的立项、储备、包装工作,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申报通知鼓励项目申报单位(包括开发红色景区的旅游企业等)积极对接文旅部门参与项目申报,遴选项目手续齐备、发展前景好意义重大的红色旅游项目申报2025年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经与自治区主管部门主动对接,针对我市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相关厅局将积极予以支持。

二、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奖励政策方面

在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方面,我市制定出台了《乌兰察布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在项目投资、驻场演艺、品牌提升、民宿建设、文创非遗传承、旅行社、体育赛事等方面分别设置了奖励项目,各类参与主体均可对照奖励条款,申请享受该优惠政策。同时,自治区文旅厅已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专列、包机定制服务专项奖励政策》《招徕区外游客入内蒙古专项奖励政策》,均适用于我市各类旅游企业,进一步助力我市红色旅游做大做强。

近年来,国家为发挥税收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作用,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明确,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同时,为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相继出台一系列普惠性税收政策,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等,以减轻纳税人负担,也适用于文旅企业减税降费、轻装上阵。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好政策普及工作,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为文旅企业提供更多精细化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大跨区域融合力度,拓宽红色文化旅游市场方面

我市加强区域内外红色旅游资源融合,向上级申请将集宁区周边的红格尔图战役纪念馆、贺龙革命活动旧址、绥中抗战纪念馆等红色旅游资源整合,使全市各个红色旅游点位贯穿一线,推出红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及精品课程,将红色革命文化融入文化旅游、文学艺术、广播影视等行业,全面拓宽红色文化旅游市场使游客感受到红色旅游所带来的心灵震撼和全新体验。同时,指导集宁区编制了《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景区总体规划》,将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老虎山公园等进行统一规划,形成以红色文化为主题,兼顾绿色生态、历史文化和旅游购物为一体的带动能力强、具有影响力的红色文化旅游示范景区。

2023年10月自治区文旅厅发布了亮丽北疆·革命战争红色研学旅游线路,条线路宣传了解放战争时期集宁战役的完整过程和重大意义。未来依托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老虎山遗址等红色旅游景区,精心设计、制作、推出一批红色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鼓励各地学校遴选红色研学精品课程作为社会实践课程,助力我市红色文化资源融入教育领域。我市将按照自治区文旅厅指导意见,一是积极推进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领域的融合依托红色遗址遗迹、优良的生态旅游资源,秉承红色引领、绿色辉映、多色添彩的原则,实施“红色旅游+”战略,强化红色旅游与冰雪旅游、生态旅游的深度融合,整合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与察哈尔文化街区、集宁路古城文化园以及大河湾滑雪旅游休闲区各类旅游资源,培育以红色旅游为基底,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复合型旅游产品,建设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二是大力培育红色旅游演艺团体。创作一批“小而精、小而特、小而强”的红色剧节目,以红色旅游景区为重点,大力发展红色剧目驻场演艺,进行常态化表演,提升景区、景点和产品的附加值三是打造红色旅游城市地标式文化符号。依托市域内的红色文化遗址、场馆,推进红色文化资源与步行街、美食街、休闲街的深度整合,打造一批红色文化主题广场(公园)、主题街区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助力集宁区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一是推动红色旅游产业提质升级。全面提升集宁战役红色纪念园的品质,重点开发旅游购物、文创纪念、主题培训、红色研学、互动体验、民俗非遗等系列产品,连接带动周边旅游产业,评定一批2A级旅游景区;二是推进红色旅游产品服务创新。推出理论宣讲团、师生巡讲团、青年讲师团、巾帼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分众化、互动式、面对面”宣讲活动,在园区开展红色记忆演出、大思政课、主题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三是加强人才保障。加强红色旅游讲解员的培养,鼓励支持讲解员积极参加相关大赛、业务培训等,提升红色旅游讲解员人才队伍素质四是加大红色旅游宣传推广。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推介红色旅游文化信息和娱乐资讯等,宣传红色资源以及红色旅游发展的新成果;五是科学合理规划我市红色文化建设项目用地。充分考虑我市红色旅游发展需求,做好旅游规划与用地规划的有序衔接,确保红色文化建设项目及时落地。

感谢您对我市文旅产业发展的关注、重视,希望您能继续支持我市各项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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