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四子王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四子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2023年,我旗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等部署要求,推深做实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布了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各项信息。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旗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做出批示,要求我旗政务公开工作要对标先进单位,在全年工作中争先进位,要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抓好部署,强化职责分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制度,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处室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层级负责机制。
上半年,我旗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的要求,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改造建设》项目合同书 ,及时进行并完成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升级改造。
下半年,四子王旗印发了《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并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细化分解我旗2023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具体牵头和责任落实单位,形成工作清单,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在工作具体推进过程中,及时对照本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扎实推动我旗政务信息高质量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坚持强化公开渠道。继续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四子王旗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旗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研究和落实,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发布政府信息。截至12月底,依托旗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3517条(其中政务公开板块信息4601条,政务新媒体4250条),发布政府公报4期;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专栏19个;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3651件(其中自然人办件量149521件,法人办件量14130件);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1258篇、采用237篇;互动交流回应群众咨询16件,网站年度点击量达490万余次。三是着力加强解读回应。通过文字、图表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全年共发布解读11期,其中:解读材料9条、图文2条,与2022年相比,政策解读质量明显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规范依申请办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二是以主动公开促申请量减少。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梳理,逐项确定公开属性,从源头上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发布,确保没有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持续优化电话、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网站等渠道建设,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更新频率。
(四)平台建设情况。建设规范化政府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力度,在网站可用性、信息及时性、内容准确性、网站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监测,优化网站页面、栏目,使查询信息更方便、公开信息更透明、公开范围更广泛。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将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细化制度机制建设,推进基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旗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定期对旗政府网内容保障情况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巡查,持续抓好对乡(镇)政府和旗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7 |
0 |
6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4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63 |
||
行政强制 |
3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8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单位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不够丰富;三是功能能设计不够科学完善,公开事项不够统一。
(二)针对上述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整合监督资源,突出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我旗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定期对旗政府网内容保障情况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巡查,持续抓好对乡(镇)政府和旗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解读的“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七要素要求,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政策解读环节前移到文件制订过程中,确保了解读材料与规范性文件的同步公布。
三是完善网站建设。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我旗网站于今年3月底迁移至乌兰察布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有关要求,参考中央人民政府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调整,完善页面设计、功能设计、目录设置、长者模式等,重点突出展示本旗县政策法规,政务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四子王旗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停止回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