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化德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化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县党政大楼225室,电话:0474-7902105),我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均可登录化德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目(https://www.huade.gov.cn/zfxxgknb2/index.html)进行查看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化德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和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准确执行《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 外”的原则,全方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大力推进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建设, 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设立集中统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实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12月底,政府网站页面独立访问量达75万人(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4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16条,政务动态信息129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34条。二是积极推动政民互动,通过政府网站网民留言等栏目,积极回复网友关注的问题,加强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交流。按时保质答复县长信箱和公众留言46条,满意率100%。截至目前,共开展在线访谈7期,民意征集6期,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度。三是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在完善县政府网站电子政务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覆盖范围,同时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防护手段,确保电子版安全可信、不被篡改。截至目前,编发《化德县人民政府公报》4期,发布公开事项29件,共印发1200册,实现了纸质版、电子版与门户网站的同步。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9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6宗,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起,诉讼2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是提升政府透明度、效率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我县不断完善县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调整,持续优化规章、规范性文件库,规范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调整有效性,注重加强信息的整合和共享,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极大地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防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改造升级工作。优化升级多项功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无障碍适老化优化、IPv6优化,同时为满足群众获取信息需求,新增推进“六个工程”、“便民惠企”专题专栏,在政府网站首页创新增设“智慧日历”“热词搜索”板块,极大方便群众查找信息。政务新媒体实现多账户管理、监测服务等功能,持续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2024年全县设置政务微信18个,拥有粉丝2.3万人(次),公开各类信息2132条,所有账号已全部在全国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登记,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实现在线咨询与反馈,政务新媒体合格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并督促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二是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制度机制。三是积极参加自治区和市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并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强化业务学习交流,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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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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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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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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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142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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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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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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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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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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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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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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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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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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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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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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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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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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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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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0 |
1 |
0 |
2 |
0 |
1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高,公开形式不够多元化,主要以文字、图片为主,特别是政策解读方面,利用视频、动漫等形式较少。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理论研究较为缺乏。三是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有待强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在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和公开内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厘清主动公开信息的界限和范围,探索更接地气、更通俗易懂的公开路径,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动态更新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发布的质效,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多元化解读形式推进政策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政务公开培训,邀请政务公开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贯彻执行能力,切实帮助完善履职知识体系、提高履职能力水平。三是续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工作任务,督促部门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强化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化德县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本年度,我县认真研究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丰富了主动公开的内容。专人专岗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办理流程,依法公开信息,提升了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和质量。多形式提高政策解读水平,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信息发布质效。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