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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察右中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19 15:30 作者:中旗政府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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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察右中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察右中旗政府办联系(地址:旗政府210房间 电话:590934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察右中旗进一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出的新要求“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一格式,并适时更新”,旗政府办提前收集撰写各部门的年度报告。同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畅通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公示公告、政务动态(部门动态、乡镇动态)、政府文件、财务公开、应急管理(应急动态、应急常识、应急预案)政府公报、巡察动态、政府工作报告、政策解读、供求信息、重大项目等信息。主动公开信息2492,其中:通过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动态信息2166条,概况类信息2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06条,政府工作报告信息1条,政策解读44条。此外,我还及时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任务,上传动态类信息且被采用共计110条,办理回复长信箱和留言110回复率100%。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察右中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察右中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平台建设

察右中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察右中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开2020年微信发布政务信息信息109条。

     ()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目标责任考核,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依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将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

增加4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0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23

减少631

0

行政强制

120

增加9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

0

-2

第二十条(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5

约2235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   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   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公开水平有待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公开时限存在部分信息发布滞后的现象;公开程序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特别是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方面依然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答复能力和时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基础保障有待加强。基层负责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多数为兼职人员,一些同志兼顾多项工作,导致疲于应付。

2021年我们将改进过去一年存在的问题:

一是细化公开内容。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同时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充实细化公开内容,满足群众需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实用性方面,在公开的深度上下功夫。  二是强化考核监督。坚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把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好坏与单位、干部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加大外在压力和推动力,促进各单位公开工作齐头并进,深入开展。另一方面积极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便于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行使监督权力,进一步促进政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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