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兰察布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工作大局,有力发挥法治服务和保障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主体班次重点学习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研讨2次、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会前学法15次,市直部门“一把手”现场讲法 15次,举办专题讲座 48场。市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动,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4次,听取法治建设汇报、研究部署推动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完成市县乡三级执法机构改革,整合组建5支市级行政执法队伍、73支旗县级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治市领导体制更加完善。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开展全面法治督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一)提升立法质效。坚持一体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加强立法体系建设。签署“呼包鄂乌”协同立法框架协议,修订《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3 部条例,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按计划完成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权益保障条例的起草工作。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编制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政策解读,审核各类文件、决策等287件,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开展文件清理规范工作。开展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废止4件,已修订5件,拟废止2件,确保各类文件有效实施。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成立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和旗县市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516个行政执法主体通过组建法制审核机构、统筹使用公职律师、聘请法律顾问等手段,加强部门内部法制审核。切实发挥执法监督作用。探索开展执法个案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动机制,推行“伴随式+驻点式”的监督模式,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全面实施柔性执法。市级 31个执法部门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涉企免罚轻罚清单961项,依法作出“免罚轻罚”案件3500件,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推进数字化建设。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构建全市“一张网”、“一片云”政务网络体系,1285家单位接入电子政务外网,69家单位182个业务系统汇入政务云中心,40多家单位、1460 项政务目录、2亿多条数据汇集大数据服务平台,建成政务云应用安全资源池底座和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平台,政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强化制约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开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48件、政协委员提案429件。聘任1127名社会执法监督员,96个司法所全部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纪委监委、司法、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办结初次检举控告430件,化解重复举报41件,处置问题线索1595 件。发出检察、司法建议487 件,92个审计项目有序组织实施,切实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政务公开及时透明。发布政策解读201篇,12345 政府热线受理问题19.59万余件,“市长信箱”、“中国政府网留言”、“人民网留言”留言来信717件,全部及时回复,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稳步提升。
三、树牢宗旨意识,强化法治服务保障能力
(一)着力提升服务质效。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作为服务群众、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市本级部门保留、取消、下放目录356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 21511件,建立免申既享清单20项,公布市本级“信用+容缺”事项清单69个。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制定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办法,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仲裁资源,开展律所律师评星定级活动和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关注用户突破 16.1万户,累计提供法律服务1.3万余人次,好评率100%。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和“四制度一评议”机制、建设市县乡法治文化阵地、制作普法短视频和普法小剧场等手段,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群众对服务型政府的满意度持续提高。
(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先导,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今年以来,各类调解组织受理案件8999件,调解成功8907件,有效保障了社会安定有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按照“五化四到位”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截至目前,全市初访量同比下降13.86%。 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坚持惩防并举、宽严相济、特色预防,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戒毒人员,逐一落实动态管控措施,未发生重点人员脱管、漏管情况。提升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同比下降50.9%,有力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实施诚信建设工程。围绕进一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全面实施诚信工程。政务诚信方面。 以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排查整治政府失信行为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把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履约和兑现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在全区率先设立市县两级“诚信建设投诉”窗口。商务诚信方面。通过健全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授予典型称号、畅通信用修复渠道等方式,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截至目前,归集各类信用信息900余万条、各类“红黑名单”信息 21286 条,12259家企业荣获自治区诚信典型称号,61516户经营主体恢复信用。社会诚信方面。坚持多途径、多渠道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发布“诚信乌兰察布”倡议,建立35类重点人群信用档案,曝光60余条失信反面典型案例,惩戒8家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和4751名严重失信行为人。司法公信方面。围绕解决司法公开不到位、公信力不强、执行力不高等问题,综合施策,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互联网庭审2159件,公开裁判文书8578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109条;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昆仑”系列专项行动破获案件138起,采取强制措施280人,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24年,乌兰察布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信用应用场景拓展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不够、苏木乡镇综合执法能力不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诚信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用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纠错率,持续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