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40项整改任务)
发布日期:2025-05-28 15:09:00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作者: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至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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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8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