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司通〔2023〕180号)精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司通〔2023〕1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主要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整治执法乱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二部分为任务分工,分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六部分任务。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专题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将有关落实情况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强化考核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行动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做好总结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深入挖掘“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总结提炼,加强宣传推广。
四、补充说明
本文件的制定主体为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文件的内容无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的情形,且与上级文件重复率在5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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