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委、政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问题,抢抓国家棚改政策的重大战略机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体现民意、稳步推进”的原则,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2010-2020年,全市累计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22.1万套,其中拆除新建改造21.84万套,改扩翻建0.26万套,累计完成投资436亿元,使30多万城镇居民“出棚进楼”,告别了房屋低矮破旧、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多的棚户区,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在2019年初,我市还被住建部评为2018年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支持城市(第一批),获得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